此外,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国外企业年金的发展主要得益于税优推动,如美国的401K计划,在缴费上享受较大幅度的税优,即EET形式(缴费和投资阶段等漫长的时间内都不征税,领取阶段才征税),而国内目前是TEE模式(企业缴费虽有5%的税优,但如果进入个人账户则要征税,个人缴费必须缴税,投资和领取阶段免税)。
杜永茂认为,企业年金天生是半政策半市场的业务,建议研究并实施EET税收模式,加大企业缴费税优幅度,并对个人缴费在一定范围内给予税优,使得企业年金能够名副其实地发展成为养老的第二支柱,真正服务于职工个人养老。
据悉,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实施7年,参与单位主要集中在需要进行原有补充养老存量转移的能源、通信、金融等行业,新的企业建立年金的积极性不足。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员工人数少、所形成的企业年金基金规模较小,很难有效解决建立计划流程相对繁复、管理费率相对较高的现实问题,导致占城镇总就业人口80%的中小企业职工被企业年金制度拒之门外,最大的瓶颈也是税收优惠政策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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