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在保监会“2012年一季度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通报”中都得到了反映:相当一部分投诉人表示,销售人员在投保时对产品特性和投资收益作了不实宣传,消费者受到误导购买了不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保险产品,或合同约定与销售人员解释不一致,是导致退保的重要原因。而欺诈误导的具体表现,一是印制带有误导客户内容的宣传材料;二是营销员在条款解释时夸大承诺收益、不如实告知投保人权利等;三是模糊保险产品与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的界限。
多措并举防退保
数据显示,2011年分红险在我国寿险市场占比高达80%。在四大上市险企中,销售收入排名前五的保险产品中,分红险产品占绝对主力。业内人士指出,2007年和2008年,一些寿险公司通过银保渠道销售了大量的分红产品,这些产品相当一部分今年到期,由于保险公司这几年的投资收益并不理想,所以今年的退保形势不容乐观。
对此,监管层早有预见。在年初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就强调各保险公司要防范退保风险:“今年的一个重点就是防退保。”
据了解,为了有效防范退保风险,按照保监会《关于加强退保业务管理防范化解退保风险的通知》的相关部署,各地保监局针对辖内人身险业务的特点,通过采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指标监测,进一步完善各项报告制度等多种措施,对集中退保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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