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人社部门与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共同合作,充分发挥银行网点遍布城乡优势,有效整合银行资源,实现银行信息互联互通,更好满足城乡老人就近领取养老金需求。通过苏州市同城清算系统,大市范围内养老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人员或老年居民,无需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即可持本人养老待遇发放借记卡在全市任一商业银行网点柜面,就近领取养老待遇,且“不打折扣”,免收手续费,实现“一卡在手,全辖通用。”
苏州市养老保险补交指南
1.用人单位进行补缴,应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单位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等),并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花名册》。
经市区劳动监察部门执法检查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经劳动监察部门盖章、监察员签字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及《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补缴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期间(1985年至1991年)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或财务年报。
补缴按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职工档案等原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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