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郑秉文研究员现在也不得不承认,“2004年两个部令颁布以来企业年金制度运行所面临的种种障碍和不利现状---依然步履蹒跚,困难重重,其中税优政策难以落实、内部理事会受托和外部法人受托的某些法律盲点等三大问题是主要的影响因素”,但是郑研究员没有再问下去,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今天的后果?为什么会这样?恰恰是制度安排的不公,恰恰是两个部令没有融合各方意见,盲从信托模式排斥保险契约这一国际做法(“任何一个部门下发的红头文件都可能会导致整个企业年金行业性的窒息”。
说的很好,经过多年实践推出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不正是在有些部门一纸文件下被打入冷宫的吗?),导致参与各方,尤其是企业年金计划发起人,都在选择用脚投票,难道通过《社会保险法》认可了这一不可行的运行模式,就能撬动企业年金市场吗?消费者不是傻子,任由政府一纸法令就能改变其行为的。正如美国前总统林肯说过的,“你可以在一段时间欺骗所有人,也可以在永远欺骗一些人,但不可能在永远欺骗左右人”。恐怕在中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安排上,我们的这些学者、这些部门也犯了同样错误。
对现有的企业年金制度安排进行反思,对原有的不当做法进行校正,这是有关部门应当做出的明智之举,不能再执迷不悟了,更不能一条道走到黑了。郑秉文研究员提出“既然模式已经由两个部令规定了,就不要再‘折腾了’,这符合中央倡导的‘不折腾’原则,否则,企业感到茫然,金融机构也乱套了。”
不折腾三字自胡锦涛总书记金口玉言,全国风靡,也成为个别学者个别官员扣别人帽子的好工具!但扣帽子之前还是要想一想:到底是谁在折腾?折腾的又是谁?作为了解一些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请你们去反思的,你们可以说我在折腾,而你们折腾这个市场,折腾有补充养老保险需求的企业和个人,就符合中央提出的“不折腾”原则了吗?难道你们漠视中老人职工的权益,无视他们的隐形负债,就符合中央提倡的不折腾精神了吗?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奉劝你们早日改弦更张!
看了郑秉文研究员的观点,我真的感觉他就是一团浆糊,我希望他能理出个一二三来,我有三条建议送给他,
一是真的希望他再多做一点研究,不仅仅是书本上的,二手材料,而是要了解比如美国PBGC真正设立的宗旨,知道作为再保险公司,盈亏是正常的波动,盈余资金的投资是保值增值的手段,并非“不得不实行多元化投资”,再说美国的PBGC与美国财政负担并无关系,而是行业的自保机制,是所有DB计划的风险共担机制,解决的就是个别DB计划无法兑现,取多家之力缓解一家之困,美国PBGC公司之所以遇到今天的困难,不是市场化之过,更不是DB之过,而是做不到对不同DB计划的风险程度进行科学定价,收取合适的再保险费用所致;
二是真的希望他了解中国现行企业年金运行的残酷现实,了解更多的中观和微观的东西,而不是停留在肤浅的宏观表层。诚如郑功成教授所言,“大家讲一个宏观的发展容易,但是具体的落实不容易”;
第三,也是最重要最基本的,那就是作为一个在社科院这个中国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库工作的“学者”,制定宏观政策时一定要坚守自己的良心,要用心去维护社会的基本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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