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养老险企业年金“超标”需缴纳个税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超额“补充养老金,或商业补充养老金,都要记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则不可以合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只能虚拟地视为单独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且没有费用免除额。这对年金市场是很有影响的。“
  案例1:补充养老险个税如何缴纳

  某电信企业职工李某2009年5月取得工资、薪金50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社会保险费等),当地政府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的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个人为8%。

  该企业实际按工资总额40%的比例为李某缴付养老保险2000元(5000元×40%),按当地政府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应为工资的20%,也就该企业为李某的基本养老保险应缴纳1000元(5000元×20%),这意味着该企业超标准为李某支付了养老保险1000(2000-1000)元。

  按照财税〔2006〕10号文件的规定,李某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不超标可按规定扣除,但对单位超过规定比例为其负担的1000元养老保险应并入其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为更形象地计算,假设不考虑各类社保扣费,李某该月实际上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1000)(应纳税总额)-2000(个税费用扣除额)】*15%(对应的个税税率档次)-125(该档速算扣除数)=475元。

  基本养老保险的个税计算,只要是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和标准缴纳,无论是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纳的部分均免征个税;但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的部分则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商业性养老险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算个税

  还有一些企业会为职工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作为一种员工补充福利,提升团队凝聚力。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