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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险企业年金“超标”需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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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超额“补充养老金,或商业补充养老金,都要记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则不可以合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只能虚拟地视为单独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且没有费用免除额。这对年金市场是很有影响的。“
  企业为赵先生缴纳的年金部分为240元,因为企业年金没有费用扣除额的优惠,240元对应的是个人所得税第一档税率5%,该档速算扣除数为0,因此这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40×5%=12(元)。

  假如该公司采取的方式为2009年底一次性为职工缴纳全年年金,其他条件不变,则赵先生2009年12月份工资、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仍为475元(不考虑各类社会扣除)。

  企业为赵先生缴纳年金总金额为2880元(240元×12个月),但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2009年所属各个月份,而是要直接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取计算个人所得税,为此赵先生这一笔一次性发放的2009年年金,应缴纳个税为:2880×15%-125=3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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