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保障流动转移人员养老保险权益。重点是要解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军人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问题。
面对不断加剧的人口老龄化、连续提高养老金待遇和养老待遇的福利刚性等导致未来基金支付的巨大压力和风险,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一是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消除“双轨制”。应当尽快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形成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参保的激励办法,将更多的人纳入覆盖范围。要完善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增强缴费的弹性。完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和待遇计发办法,鼓励他们自愿参保,通过加大政府补贴的力度,鼓励持续缴费、长期缴费。
三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保障流动转移人员养老保险权益。重点是要解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军人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问题。
四是在健全基本养老保险保障项目、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建立病残津贴和遗属补助制度,健全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形成老、遗、残一体化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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