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是社区和社会,其中既有非营利组织,也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和机构,因此我们的居家养老一部分属于福利性、公益性服务,一部分属于市场化、营利性服务。为了解决需求缺口大的问题,我们应出台政策,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市场。
当记者问到如何区分养老服务应该靠政府还是靠市场时,李志宏说:“困难群体的养老服务政府多管一些,富裕群体的养老服务更多的是靠市场,但不是完全依靠市场去解决。政府在养老服务发展中主要有‘建制度、扶贫弱、保基本’的作用。从长远看,理想的格局应该是政府提供福利性养老服务,主要对象是贫困、失能老年人;社会公益组织提供相应的公益性养老服务,主要对象是低收入、失能老年人;市场提供营利性服务,主要对象是中高收入、失能老年人。”
社会资本“引进来”需政策扶持老人“走出去”需积极配合
李志宏告诉记者:“养老服务业在当前还是个微利行业,其盈亏平衡点相对较高,尤其是在现阶段,老年人的支付能力还有限,市场有效需求还不够大,养老服务业经营必然是艰难的,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在做‘奉献’,是在替政府分忧解难。如果养老服务业长时间得不到相应优惠政策的补偿,产业本身将会萎缩,最终影响到全体老年人的服务供给水平。”
据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虽然民政部结合当前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已制定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对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举办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参与养老产业发展、在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享有的优惠政策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目前的这些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也就是说民间资本只有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才可以享受到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
李志宏认为,民间资本总是要营利的,这些针对民间资本进入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领域的差异化的政策支持,无形中制约了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是值得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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