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保险机构在山西、河南等8个省68个县(市)参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涉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1765万人,累计为519万人次提供了医疗补偿服务,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效率。你们认为,保险机构如何能够有效地参与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去?
孙建一: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已成为现阶段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但鉴于国家目前的财力和人力状况,很难再单独完成这一艰巨的工作,且容易出现原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同样的问题。采用政府负责收费、商业保险机构专业管理的模式能有效解决目前农村医疗保险所存在的问题,政府负责收费可以降低保费征收成本,商业的专业化管理可以有效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开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在医疗网络管理、IT技术支持和管理、风险管理、病例管理、用度管理、医疗质量管理等几个方面发挥专业作用。
钟仁耀:新型合作医疗是一种社会保险,如果让商业保险机构来参与的话,我想主要还是帮助解决资金的问题,让保险机构拿出一部分钱来充实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还有就是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管理的效率、管理的经验和办法应用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中去。因为当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问题还是很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社会统筹层次太低。有些地方停留在村级统筹层次,有些地方只是实行乡镇社会统筹,高的地方也仅仅停留在县级统筹,这种情况导致管理水平太低。将来可以由政府来委托某些保险机构进行具体管理,政府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和限制,通过这样的方式让保险机构参与进来。
总体来说国家出台这一政策的大背景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资金不足,财政不进行大量补贴的话,这一制度难以维持下去。因此需要降低支付水平,弥补资金缺口,减少财政风险。但前提是要有完善的商业保险体系,否则人民的保障需求将得不到满足。这不仅是我们国家是这样,而且这也是世界各个国家所共同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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