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反按揭型年金保险产品的基本原则,是让投保人每活一天,都能享受其资产现有及未来增值价值的最大现金化。”朱铭来说,从国际上看,除了房产,古玩、字画、家具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行估值、折价,然后以按揭年金的形式发还给投保者。“而目前国内的这首款产品,并没有体现‘最大现金化’原则,后面还留了一些‘尾巴’,操作形式更为复杂。”朱铭来认为,这会模糊人们对“以房养老”这一保险产品的认识。
“如果将来开展参与型产品业务,还要解决好房产增值利益分配的问题——房地产市场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而保险合同一签就是十几、二十几年,如何确保投保者的应得利益不受损,对保险公司的市场预判能力、精算能力也提出了挑战。”朱铭来认为,如果全国用统一条款,对保险公司来说,能够在大范围内平抑损益,实现大数法则;但对具体城市的投保者来说,则没有体现差异化。”他说。
“目前在四个试点城市,‘房来宝’采用统一的费率条款。”曲和磊坦承,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房价波幅不一样,住房反按揭产品的条款费率要体现房价增值或贬值预期,“条款费率差异化将是未来的大方向。”他说。
也有人担心,如果保险公司承保很多客户,现金流不够,这项业务做不下去了,保户的房子怎么办?
针对消费者的这些顾虑,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经营“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保监会规定,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公司上一年末总资产的4%,意在限制该项业务的总量。“此外,相较于一般寿险产品有10天的犹豫期,‘以房养老’产品签单后的30天内,投保者可以无条件退保。我们还会继续督促保险公司提高条款的通俗化程度和费率的透明程度,保护投保者权益不受侵害。”这位负责人说。
只是小众人群的养老方式
与传统文化“水土不服”,只适应特定人群养老需求
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许多人对“以房养老”的认同度不高。“大城市房价贵,年轻人攒套房不容易,做父母的不会为了过得舒服点,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就算小城市房子不值什么钱,也觉得该留给孩子作个念想。”黑龙江绥化的王先生说,他不能接受以房养老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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