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孩子成年后与父母就在经济上独立,可我们中国人代际之间的‘经济账’没那么清楚。即使孩子已经成年,结婚买房都能得到父母的大力支持。很多老年人觉得,如果子女无暇照顾,可以去养老院,把家里的房子租出去,用租金养老,总比把房子留给保险公司合适。”朱铭来教授认为,“以房养老”虽然能够提高投保者的晚年生活水平,但同时也会让投保者承受“什么也没留下”的心理压力。从根本上说,与传统文化存在冲突。“一般而言,这样的商业模式只适应特定人群的需要,并不容易推开,保险公司开发产品也要注重客户分层。”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微博]表示,“以房养老”作为其他养老方式的补充,更适合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房产的,无子女或者不涉及遗产继承问题的老人,只是一种“小众”形式的养老方式。
曲和磊表示,该公司的“以房养老”业务在试点期间优先在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和高龄老年群体中推行。“我们不急于追求业务量的增长,而是希望能积累些经验,让中国式的‘以房养老’有个比较稳步的开端。”
保监会“以房养老”试点意见出台以来,只有一家公司申报了一款产品,其他公司都在观望。对于这种情况,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不是个利润丰厚的市场,老年人问题又十分复杂,处理不好就是大问题,观望者都希望有人先去吃螃蟹,探探路。“毕竟是第一款产品,不可能尽善尽美。但它至少给了人们又一种选择。”
“从首批客户的投保情况看,无论是在办理房产评估、抵押登记,还是办理公证手续的过程中,他们都遇到了一些问题。我们希望相关办事机构能简化手续、降低收费,给老年人提供绿色通道,缩短等待时间。”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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