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打造以“扶危济困”为核心内涵的保险责任文化。
近年来,保险业形成了“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应当说,“扶危济困、服务社会”集中体现了行业有担当、负责任的精神。从生态的角度看,只有大力弘扬责任文化,保险业才能正确处理自身与社会、行业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实现行业生态的动态均衡。
就保险企业而言,责任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要实现自身持续健康发展,这既是对股东的责任,也是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二是发挥好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风险抵御能力;
三是对客户的责任,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和维护好被保险人利益;
四是对员工的责任,为企业员工提供良好的成才立业平台和环境;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回馈社会。
第三,打造以“令行禁止”为核心内涵的保险合规文化。
保险生态方面的问题,有的是源于企业外部的法律法规未得到有效遵行,有的是因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保险业务具有较高的复杂性,面临诸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企业管控难度很大。
近年来,行业发生的一些大案要案,很大程度上是管控失序、制度失效、行为失当造成的。无论多么严密的制度,都需要人来执行,人是最活跃的因素,这就需要借助文化力量和道德约束,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因此,需要大力塑造“令行禁止”的合规文化,让依法行事、按制度办事成为从业人员的自觉意识。
第四,打造以“合作共赢”为核心内涵的保险和谐文化。
和谐是中华民族对自然、生命和社会的深刻感悟,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精髓。中国人素来讲求“以和为贵”。古人云:“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可以说,和谐是一种胸怀,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力量。保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互济精神,也体现出一种合作与和谐的文化精神。和谐文化既不抹煞“对立”,也不消除“竞争”,而是讲究“对立统一”、“竞争合作”,追求“共赢”,摒弃“零和”。
保险和谐文化应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要和谐。社会要正确认识保险、运用保险;保险业要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
二是保险企业之间的和谐。保险机构之间要有行业意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有竞争,更要讲协作。
三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和谐。保险机构要把产品销售给真正需要保险的人,消费者购买保险也要理性。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来不断培育形成当事人之间以诚相待的互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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