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美两国的观念差异,必定要谈“儒家思想”与“新教伦理”。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儒家思想认为,个人的存在是融于社会中的,当一个人不能成为社会的一部分时,也就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因此,中国强调集体、团结与合作。反观美国,从“五月花”号登陆北美起,英格兰清教徒就在北美播下了个人主义的种子。后来,个人主义逐渐成为美国社会价值支柱。自主动机,自主抉择,通过自力更生、积极进取达到自我实现,是美国个人主义的基本内涵。
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全方位影响中美两国的社会生活,二者所造成的观念差异,导致中美养老社区发展存在很大的差距。这种观念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观
美国家庭通常是核心家庭,即由夫妻两人及其未婚子女两代人组成的家庭。受个人主义的影响,美国社会的基本组成要素是个人,社会以个人能力来评价一个人,而不是以家庭和睦与否来评价一个人。家庭成员的首要职责既不是提高家庭整体的地位,也不是给家庭带来荣誉,而是注重自立与独立,让个人的生活得以开展。
“家”在中国则有着特殊的意义。儒家倡导“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念。其中,“齐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家”不仅是一个放大了的“人”,也是一个缩小了的“国”,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家庭成员必须以家庭利益为重,相互合作,彼此尽到义务,如子女必须侍奉年迈的双亲,而双亲也尽自身的能力,或操劳家务,或照顾孙辈。如果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义务的履行就相当便利。如果老年人住进养老社区,就无法操劳家务或照顾孙辈,同时也使得子女无法履行义务。
可见,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集体主义的家庭观越强,越不利于养老社区的发展,个体主义的家庭观越强,越有利于养老社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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