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启动。既要考虑社会公平和制度优化,又要顾及公务员切身利益,如何才能避免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僵局重现?
在争议中沉寂多年的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终于走到舆论瞩目的风口浪尖。
先是在2011年2月16日,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刊发的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讲话透露:对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要进行前瞻性制度设计和试点。其中养老保险制度,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牵头开始起草有关文件。
后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27日同网友在线交流,在提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时指出:“……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进行试点,逐步积累经验,使我们整个国家能形成一个规范的养老保险制度。”
据本刊记者向人社部有关人士了解,目前确已启动公务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设计工作,但方案细节尚未敲定。大方向极有可能是按照《社会保险法》所确定的制度框架,为公务员群体建立起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模式,但具体细节又要体现公务员群体的特点。相应的文件有望在年内成型。
养老“双轨制”
不过,在中国推行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必然面临多重阻力。连温家宝也不讳言:“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在我国是一件复杂的事情。”
最大的阻力就是公务员养老待遇下降,有可能使改革措施无法落地。上个世纪90年代初,城镇职工养老制度率先纳入社保体系,至今,养老保险制度已覆盖了城镇企业职工、农村居民和一些城市的城镇居民;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仍由国家财政和单位按退休前工资70%-90%的高比例支付,任职期间不需交纳任何费用。
在中国未富先老的格局下,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内所需供养的“老人”增多,虽然缴费率高至接近收入的30%,已超过许多发达国家,但待遇水平却差强人意。经过连续七年的上调,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方才达到每月1370元,其占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率不过在40%左右。相比之下,工作30年以上的公务员,退休金往往能达到退休前工资的90%,且能够根据在职公务员工资上调而提高。再加上退休后仍可继续享受一些在职时的补贴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差距日益加大。
在一些学者看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相对优厚是正常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唐钧表示,中国这部分公职人员,其受教育水平和普通工人不一样,他们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晚,人力资源投资高,同时工作效率也更高,理应得到较为优厚的回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