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钧分析,之所以社会舆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怨言如此之多,在于当前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太低,“已经影响了一部分老工人的基本生活”。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老百姓对收入分配改革有着强烈的预期,却迟迟没有实质性的动作,因而对养老制度的双轨制也格外反感。
在唐钧看来,改革应有的路径是要把企业退休职工的待遇提高。然而,在2008年着手推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已先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社会统筹,按照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定缴费义务及待遇标准。尽管相关的文件也明确提出,在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向企业职工“看齐”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但因具体方案的缺乏,遭到各地事业单位的强烈抵制,五个省市的试点工作至今未能展开(参见本刊2010年第46期“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悬空”)。
不少事业单位人士呼吁,即使要改革,也应该同公务员一起改,有舆论称其“要把公务员一同拉下水”。
公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的问题,因此在《社会保险法》前后多次审议中均成为焦点。全国人大一官员在京参加《社会保险法》研讨会时透露,在不少立法者看来,公务员进不进社保“都一样”。
从分担风险角度来说,国家财政为公务员养老担保,保障力度必然是最强的;即使要让公务员进入社会保险体系,依然要维持现行的待遇水平,财政必然要进行补贴,提供补充待遇;既然都是财政负责,进入社保无非是将财政资金“从这兜进那兜,再拿出来”,反而增加成本。由于立法过程中对此问题争议过大,因而今年7月1日即将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该另行规定的条款,在向公众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引来了2125条异议。在绝大多数学者看来,在公众对社会公平的强烈呼声下,这种不同群体适用不同养老制度的格局,已经“不得不改”,尤其是公务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改革需要优先提上日程。而此举亦被看做人社部为落实《社会保险法》授权性条款必须的工作之一。
机制优先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继晔眼中,建立公务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绝非是让财政的钱从“左口袋”到“右口袋”。在他看来,一旦公务员参加社会保险,其每月交纳的保险费性质即改变,就从财政的钱进入到社会保险基金中,前者没有投资和收益,后者则应进行保值增值。
现有的公务员退休金制度,事实上是一种由当期缴费养活“老人”的现收现付制。根据目前决策者初步的设想,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后,将转变为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同、“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即养老保险基金由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共同构成,统筹账户以当期职工部分缴费支付当期退休人员部分养老金;个人账户通过其个人缴费形成积累,在其退休后,按照账户积累资金总额向其支付养老金。
现收现付制待遇稳定且可预期,而部分积累制则面临着通胀和投资双重风险,待遇反而有可能下降。在胡继晔看来,收益的不稳定,也将构成公务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阻力。不过,在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型后,必将减轻未来财政的支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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