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受过开除、判刑等处分人员,连续工龄计算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均不得视同为缴费年限。服刑期间不得补缴养老保险费。
参保需哪些手续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参保申请,由原所在企业或原企业主管部门报原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认定。
省人社厅表示,对确实找不全原始档案材料的,可采取多人证明和公示的方式认定。本人应向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客观反映工作经历;同时,应有3名以上(含3名)原企业同期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提供书面证明的人员应是原企业负责人或原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同期财务科(室)负责人、工(班)长等。对原已按86号、126号文件领取养老补贴人员,不再做资格审核认定。
如何参保缴费
未超龄人员和超龄人员补缴政策不一样
(一)截至今年10月24日,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按以下办法参保缴费:
1.1993年1月1日以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可补缴1993年1月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月单位和个人的当期缴费(含利息),也可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原始资料核实其在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后,由个人按同期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补费(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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