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国外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我国农村地区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正在进行中,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但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经验,吸取他们的成功和不足,少走弯路,对于我们建立良好的农村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3)给付形式。

  德国农村养老保险中的养老金给付是以农场主移交农业企业为先决条件的,当养老保险的投保年限达到15年以上,丧失劳动能力,养老投保年限达到5年以上时即可获得现金给付。此外,在出现特定风险时也可以给予实物给付。

  (4)机构设置。

  德国的农村养老保险机构设立在当地的农村同业工伤事故保险机构里,并在全国组建了一个自己的总联合会,无论各个农村养老保险机构,还是总联合会,都是具有自治特征的公法法人,受到国家的监督。他们的自治机关在选举委员会的成员时,要确保独立从业者和雇主都有相应人数的代表进入委员会。另外,在总联合会的理事会中也有相关联邦政府部门的代表参加,但他们只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

  2.日本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日本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医疗保险,但这一时期日本农村的社会保障仅限于以公共医疗保险为主的国民健康保险。1959年日本政府首次颁布了“国民养老金法”,将原来未纳入公共养老保险制度的广大农民、个体经营者依法强制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此后,日本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逐步建立起了多层次、多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