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获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业内第一个“吃螃蟹的”,幸福人寿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是一个尝试,总体设计符合要求,但以房养老只是对养老方式的一种补充,不会成为主渠道。
难度在于房价涨幅难算
在业内人士看来,以房养老长达十多年未能有效推进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房价波动,二是老年人的实际寿命。上述两个不确定的因素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赔付期限和赔付支出总额,进而影响其偿付能力。
“11年了,为什么‘以房养老’没有推出?就是因为一批人相信房价会跌不会涨。”孟晓苏去年在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保险公司参与热情不高,就是他们误以为房价得跌。
针对房价波动,保监会提出可设立参与型产品与非参与型产品。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通过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产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孟晓苏认为,房价长期会涨,但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设计的难度在于未来房价涨幅难于计算。因此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将先尝试非参与型。在房价上涨的部分,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
据了解,幸福人寿房来宝产品已考虑房屋预期增值收益。首先,在幸福人寿评估抵押房产价值,对价值增长部分调增养老金,提前把给付投保人房产预期增值收益因素考虑在内。其次,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如房价上涨,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同时,幸福人寿承担房价下跌风险,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设计上已考虑长寿风险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除了房价下降的风险外,还有一个担心是老人的长寿风险。
去年发布试点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