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获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业内第一个“吃螃蟹的”,幸福人寿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是一个尝试,总体设计符合要求,但以房养老只是对养老方式的一种补充,不会成为主渠道。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认为,从产品设计来看,幸福人寿还是防范了长寿风险,通过延期年金缴纳做了一道防火墙。投保人交纳的延期年金保费将累积用于超过特定期限的养老保险金支付。
根据产品费率表显示,当延期年金无身故和退保利益时,以每100万有效保险价值计算,一个投保年龄为60岁的男性,延期年金交费年度数(特定期限年度数)为26年,延期年金年交保费2544元,扣除延期年金和相关费用后投保人月度领到手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为2514元。
朱铭来解释,延期年金交费年度数(特定期限年度数)26年是估算的被保人未来生存时间。也就是说当一位60岁的男性来投保“以房养老”,评估的有效保险价值为100万,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2514元,直到86岁;活过86岁之后,怎么办?按照幸福人寿的产品设计,86岁前缴纳的延期年金用以抵御长寿风险,使该老人仍能以同样的(2514元/月)的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
根据条款,投保当年延期年金保费的交纳时间为每个保单年度初,即第一次发放养老保险金的时间,交纳26年的延期年金保费将累积用于26年后的养老保险金支付。同时,条款表明,投保人无需以现金方式交纳延期年金保费,可从老人月领养老金中直接扣除,但应交纳的延期年金保费将在需要交纳时计入累积计息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账户并累积计息。
业内认为不会成养老主渠道
去年幸福人寿与慈爱嘉联合举办的幸福家庭日公益活动,在全国40座城市近百个小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在1200多份有效调查问卷显示超过9成的老人目前是“居家养老”状态,其中16.18%的老人是独居,42.03%的老人与老伴同住。
保险学者庹国柱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这个市场有多大不好估计。幸福人寿积极尝试,拿出产品是很好的,但是能做几单,能做成怎样不好说。
业内仍认为,以房养老只是对养老方式的一种补充,不会成为主渠道。
孟晓苏此前表示,儿女养老,仍将是中国未来养老的一个主渠道。以房养老只是对社会养老方式的一种补充,丰富了老年人的养老选择,在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老年人可根据个人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自愿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