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有关政策能够更加明确
为什么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其适龄父母才能领取养老金?接受记者采访时,广安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副局长熊梅这样解释道:“我的理解是,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增强农民参保的意识,使试点工作进展更顺利。”她介绍说,广安区新农保试点工作从今年1月开始,全区农村人口72万人,区里给区农保局下达的“民生工程”任务是20万人参保,区农保局按照全区48个乡镇人口的多少,分别下达了参考任务。截至目前,短短3个月时间,全区已经发放30万份社保专用票据,超额完成了区里下达的任务。参保的农村居民年龄大多数在45岁以上。
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广安区规定符合条件的子女参保后,才向6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金,但广安区财政局向上级财政部门年初上报领取养老金的人数,是60岁以上老人的实际人数。从广安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副局长熊梅的介绍中记者了解到,截至2009年12月30日,全区有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9。3万人,上级财政部门已按照此数向广安区预拨养老金,而截至目前,各乡镇上报区农保局发放养老金的人数只有8万人左右。熊梅对此的解释是“年初预拨,年底结算,多退少补”,“剩余的老人在陆续申报,有一个过程”。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必须”参保规定使少数村民对参保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影响了一些老人与子女之间的和睦关系。据熊梅介绍,该局已接到十多起村民投诉,主要反映农村一些60岁以上的老人与子女有矛盾,子女迟迟不愿掏钱参保,老人颇为着急。熊梅说,这种情况一般都由乡里出面协调,最后都“灵活处理”了。
几位乡村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农保试点工作确实有些不足,希望政策能够更加明确。苏溪乡山泉村村委会周主任对记者说:“我们都巴不得让60岁以上老年人直接领取养老金,免得有那么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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