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保险法历时三年,终于在28日高票通过。该法律的出台,让社会保险制度有了起码的指导原则和基本框架。社会保险法将对与民众息息相关的问题产生重要的影响。那么,社保法到底是如何保障民生的呢?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人所共盼。1889年,公共养老保险制度首次在德国建立,标志着社会保险制度逐渐成为现代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国家强大、稳定不可或缺的安全保障网。10月28日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出台,预示着中国现代公民社会建设迈出了一大步,也彰显了经济发展基本价值观念的回归
历时三年终出台
千呼万唤始出来,10月28日,社会保险法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后表决通过,这距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已近三年。而自1994年列入立法计划算起,已有16年之久。
在此之前,尽管我国在社会保险领域已经颁布了大量的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但一直没有一部统一的基础性法律。基本法律的缺位,各种规定层级无序、规范分散,导致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难以定型,缺乏权威性、稳定性,全国各地的制度也不统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体现了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的责任和担当,让社会保险制度有了起码的指导原则和基本框架。
《社会保险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同时明确,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该法草案首次审议时,规定的社会保险覆盖面还很有限,在这3年期间,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推进,公民、企业和政府社会保险意识不断提高。此次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建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这样评价社保法在制度上的突破。
信春鹰表示,统筹城乡是在3年审议过程中一直坚持的立法原则,法律对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模式大体上是一致的,资金来源、筹资方式、待遇标准也正朝着一致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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