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保基金监管
社保基金作为百姓的保命钱,如何保值增值历来备受关注。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曾指出,如果以社保基金理事会公布的社保基金收益率和企业年金收益率的中位数10%为参照,那么中国五项社保基金从1997年至今,利息损失高达6000亿元。
有关专家表示,目前社保基金监管的最大弊端是社保基金由归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际上集行政监管与投资运营于一身,自管自监,缺乏外部监督。
《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此外,社会保险基金纳入人大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对于保值增值的安全性问题,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法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经费、管理经费,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但是,对于如何增值,社会保险法仅规定为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
对此,胡晓义表示,目前已经有一部分社会保险基金在投资运营,并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对于进一步的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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