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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历时3年终通过 详解如何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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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会保险法历时三年,终于在28日高票通过。该法律的出台,让社会保险制度有了起码的指导原则和基本框架。社会保险法将对与民众息息相关的问题产生重要的影响。那么,社保法到底是如何保障民生的呢?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问题,一直为各方关注。我国目前社保统筹分级是省级统筹和市县级统筹并行,后者是低层次统筹,会制约社保制度的社会共济效应、产生地方政府越权支配、限制劳动力合理流动等诸多弊端。

有专家指出,把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高到全国,是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欠发达的内地农民工到沿海地区打工,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部分留在了发达地区,几十年后领取养老金时却回到内地,即使达到了省级统筹,依然是相对贫穷的内地在补偿着发达的沿海,这样的怪圈必须通过全国统筹才能打破。

此次通过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全国统筹并不能一步到位,需要逐步完善。截至去年底,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都制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有关部门一直在做评估。经过评估,全国已经有25个省级单位达到了省级统筹的标准,在这个基础上,将会研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方案,此方案涉及到各方利益,将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针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支付水平的问题,胡晓义表示,目前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确实不低,原因在于现在还承担着过去计划经济时期没有缴费这个沉重的历史包袱。尽管我们的支付水平确实不算高,但是最近6年来,都在连续不断地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已翻了一番。为此,中央财政每年要拿出1500亿元,实际上也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随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各方面参保的积极性会更高,会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相应的负担也会有所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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