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不足15年如何转保
如果在当地继续参保,当地会要求参保人把单位该缴的部分补足直到15年为止,然而由于这些地区多为发达地区,单位缴费较高,而参保人多为打工阶层,这一大笔费用无法承担,最后只有选择一次性领取
朱秋花是梅州市五华县人,1998年来深圳打工,2001年开始在深圳买社保,直至现在,已经缴纳了10年6个月的社会保险。
今年8月4日,朱秋花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0岁,由于没有深圳户口,被告知到退休年龄后就不能继续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而且由于缴费年限没满15年,也不能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也就是说,她要么选择转保回老家,要么选择在深圳退保。
这些日子朱秋花为自己的权益辗转于梅州、深圳之间,然而深圳称只能退保,五华县不同意转保。深圳称执行特区养老保险条例没有错,五华称执行广东养老保险省内转移办法,符合规定。
养老保险可转移,早在2006年广东就出台了有关省内可转移接续的文件。去年底,国家又有政策明文规定,在全国范围养老保险可转移,但是在实施起来并不顺利。
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有不少在外打工人员都有类似朱秋花的遭遇。即使不是在深圳特区这样有地区性社保政策的地区,其他的地区政府同样会以各种理由拒绝为非户籍人口提供续保,而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又不接受转移接续,于是“皮球”便被踢来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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