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认为,多年来医保无法跨省流动的根源还在于长期形成的“历史欠账”。贫困地区财力不发达,医保起点较低,政府和单位投入少、个人缴纳的也少。类似贫困或欠发达地区居民将医保流入“投入大、保障起点高”的发达地区和城市,就存在一个“补差额”和加重负担的问题。
“如果医保可以异地转移,像广州这样医疗资源丰富、待遇好的地区将会受到很大挑战。因此医保以怎样的方式转入是值得探讨的。”她说。
有专家指出,这种挑战更大程度还来自于退休人员。“退休老人都愿意到省级医院看病,呼吸道疾病都想找钟南山,广州的医院承受得了吗?”有人这么说。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韩克庆博士认为,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中,退休老人当地看病,钱是从左裤兜放到右裤兜,而跨地区转移像“把钱放在别人兜里”。如果实行医疗保险异地报销,就会把附着在制度之上的地方利益抹杀掉,这就使得很多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都不愿意接受医保的异地转移和报销。
在潘惠娟看来,《社会保险法》仅提供了“政策”,那些涉及到具体的方法,不是地方能解决的,需要国务院出台政策建立全国性转移机制,比如说可能涉及的外地医保接续所涉及的财政“补贴”问题怎么办。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好政策却执行难。
她建议,为了确保好政策的落实,以打消个别地区和城市在接纳外来人员医保上积极性不足的问题,应尽快建立和协调一个利益调整和分配机制。发达地区居民转入贫困地区,难度不大;但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居民转入发达地区,其涉及的公益性医疗投入及政府补贴,应尽快明确由谁承担。是由转入和转出地区平均承担?还是由国家承担?或者说划分一个合理的国家和地方承担的比例?只有尽快厘清转入后的利益分配与负担比例,方能真正确保医保流转“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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