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社保新规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王女士为例,她的户籍在深圳,但工作却是在各地流动的,假设她在北京工作满10年,那就按北京的标准领取社保。
如果王女士在流动的城市里工作均不满10年,转移办法也有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她最后要回户籍所在地深圳领养老保险金。
这对她来说是很划算的,因为深圳的社保水平比较高。但是,相比一直在深圳当地工作的人,她领取的金额还是会有所差别——如果她在社保水平低的城市工作时间长,会拉低她的指数化工资,从而拉低她领取的养老金水平。
从理财的角度看,针对领取养老金问题,流动人群在临近退休前的若干年,选择工作城市时,就要作成本收益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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