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销药品目录的服务重点不清晰。
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敌人是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各种急性病。有群众反映,医保目录所选择的药品限制得过死,想用的药品往往不在目录范围之内。病种是多种多样的,患者的个体差异也很大,所以笔者认为,在选择目录药品时,应把疾病特点与药品的特点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得到最佳效果,也才能满足临床的需求。
五、制订报销药品目录的方法有待改进提高。
报销品种的选择是按药物分类进行的,往往是在同一类药品里选出比较好的品种作为报销品种,这种选择虽说也是由专家评定的,但基本上是综合性、宏观性、概念性的评价,缺乏量化标准,亦无量化原则,各类报销品种的数量无法控制,有的类别中的品种选的偏多,有的就偏少。由于同类品种过多,有的很难选择,如头孢类品种均安全有效、价格合理,难以评价出个高低来,再如普利类等等,所以说这种选择方法不尽合理,与我们制定报销品种目录的初衷有很大差距。如果按照这种惯例进行下去,对现有品种以及每年的新增品种,翻来覆去评价,则越评越麻烦,最后先进性评没了,代表性也丢了。另一方面,有些药厂为了使自己生产的品种进入医保目录,甚至还会采用一些不正常的手段,其结果是既不能选出理想的药物又不能充分发挥现有14500种药品的作用。对此现状,笔者呼吁,我们应时刻保持全局思想和发展观点,增强政策观念来制订报销品种目录。
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完全可以合二为一。
在我国存在一种非常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我们既有至今尚未定位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又有医保目录,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目录的性质、目的应该是一致的,但这两个目录出自不同的部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报销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这两个部门之间没有协调合作,各干各的,形成了重复劳动,给国家人力、财力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同时也给不正之风开了方便之门。有人说医保目录随意性大,而基本药物目录又不基本,对此,财政部门有意见,医药专家有意见,知情群众更有意见,WHO官员和专家也有不同看法,如何听取各方面的合理意见,不断改进并加以解决,是我国基本药物目录或者说是医保报销目录健康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如何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实行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世界卫生组织的药物政策,联系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恢复或重建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小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制定是非常复杂的过程,会涉及很多部门,一两个部、局是不可能完成的,所以需要组成一个领导小组,其参加成员应该有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财政部、商业部、发改委等,此外还应有专家代表等来共同协调完成这项任务,这项任务的核心内容是制订政策、协商重大问题、公布新的基本药物名单并监督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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