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以前的“按项目付费”据实结算的后付制结算方法是怎样的?其弊端是什么?
答:“按项目付费”据实结算的后付制结算方法,即:由医疗机构按患者接受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及价格计算费用,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与医疗机构结算。这种方法的实施,在医保启动初期基金结余较多时,为推进全市经济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综合医院做大、专科医院做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多和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要求机构这种结算办法由于缺乏内在的费用制约机制,导致医疗费用难以控制,出现过度医疗行为,主要表现为:
一是药品使用较多,住院药品比例超标。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药品比例标准≤45%,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规定药品比例标准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70%。今年上半年,我市71家具备住院条件的医疗机构全部超过省标准,45家医疗机构超过协议标准,最高的达到90.25%。
二是住院时间较长,平均住院日超标。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为≤15天、中医院≤21天、二级医院≤16天。今年上半年,我市20家医疗机构超过了省规定的标准。
三是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较多。伴随大批高档检查设备的应用,医务人员对医学检查设备的依赖性与日俱增,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的医疗行为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我市住院检查费用达到1.17亿元,占住院总费用的23.15%,最高的达到50.18%,远远超过省会城市低于14%的标准。四是一次性医用物品使用较多。
问:我市目前实行的总额预算制结算办法原则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行总额预算制结算办法基本原则:坚持总量控制、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坚持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医保基金风险共担原则;坚持积极引导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原则。
我市目前实行总额预算制结算办法主要内容是:总额控制预算、月份均值结算、年终考核决算,即:以近三年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实际发生额,进行总量控制预算;根据就医人数、人次、住院日和人均、次均、日均统筹支付费用,进行月份均值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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