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10年1月份开始,本市对城镇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调整主要基于三点考虑。第一点是引导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第二点是有利于门(急)诊制度的健康运行,第三点是便于管理,提高经办效率。
去年10月本市出台《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以来,社保惠民政策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2010年1月1日,惠民政策正式执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昨天对新政策进行了详解——调整完善后的社会保险制度,使全市人民群众享受社保的待遇水平普遍提高。
新增受惠人群:72.04万
所有参保人员可享门诊报销待遇
自2010年1月份开始,本市对城镇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扩大了覆盖范围,所有参保人员都可享受门(急)诊报销待遇。同时,将按照年龄确定报销比例改为按照医院级别确定报销比例,提高低级别医院报销比例,提高最高支付限额。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扩大门(急)诊补助范围涉及人群72.04万人,其中包括在个人窗口参保的城镇个人26.34万人,困难企业参保人员6.81万人,其他单位人员38.89万人。
在资金的筹集上,政府拿大头,单位和个人出小头。具体来讲,企业按照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1%缴费,城镇个人按照上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缴费,其中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财政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予以补助,如果出现资金不足,由市里统一补足。
将以前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制度按照年龄确定报销比例改为按照医院级别确定报销比例,统一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具体标准为: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65%,一级医院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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