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细数广州新医保亮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广州新的医保政策有十个亮点,包括住院起付线标准降低近半、慢性病门诊费用也可报销、重疾报销比例统一为95%、5个门特项目取消起付标准、不享受退休待遇者也可参保等。

亮点七:交通事故未获赔费用可报销

现行办法规定,在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当中对参保人一方发生的医疗费用,如果有责任人支付费用,医保基金一般不会再进行赔偿。

新办法对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中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赔偿责任的部分,医疗保险金才可不予支付,而需要由参保人自己支付的部分,同样可以由医保报销。

亮点八:个人基础金改为按月入帐

现行办法规定:参保满12个月,向个人医疗账户划入100元基础金。新办法修改为分月划入,每月按8.33元标准划入。广州劳动保障局表示:这样修改,一是财务处理更为准确方便;二是避免参保人增减员变动导致基金流失现象,基金分配更为公平,且没有降低参保人的待遇水平。

亮点九:参保15年方可享受

现行办法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满10年就能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新办法则提出,将最低缴费年限定为15年。

为了与现行政策相衔接,征求意见稿设置了5年过渡期,即在2012年6月底前退休的,仍只需累计参保缴费满10年就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补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的缴费标准,也沿用现行的7.5%;2012年7月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不少于15年,不足年限每月补缴的标准降低为5%。

亮点十:就医须出示医保凭证

以参保人身份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配药时应出示医疗保险凭证,否则,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这将避免产生医、患、保三方一系列矛盾。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