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该手术意外保险设置了颅脑外科、心胸外科、骨科、妇产科等九个科,选择各科比较常见的、比较大的手术,分设了一百多个保险项目。保险责任为死亡、残疾和指定的并发症。死亡赔付按保额全额给付,伤残及并发症按相应等级比例赔付。并发症赔付等级的设定综合考虑了并发症的发生率、医疗费用、严重程度等因素,最高的赔付金额是60万元。
手术意外险的项目费率的设置根据手术项目的风险情况共分十二级,例如风险性较高的胰头癌切除手术定为12级,费率较高。风险性较低的扁桃体切除手术定为1级,费率较低。此外,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会根据患者年龄和原有其他疾病等风险增加因素,决定是否加费。
这样一来,对于手术的风险起到量化提示的作用。
手术意外保险与医疗责任险结合,是否能从不同层面为医患双方提供保障?
手术意外保险被认为是医疗责任保险的有力补充。据了解,北京市的一所三甲医院为医疗责任保险支付的保费达上百万元,事实上真正属于医疗责任保险赔付责任的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几率却在20%以下,高额的责任保险保费并不能满足医疗机构脱离医患纠纷困扰的愿望。
而且在现实中,医院要承认自己发生了医疗事故而向保险公司索赔是很需要勇气的,因为这涉及医院的声誉和医生的前程。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认为“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否则不利于保险公司经营稳定。
在“是否是责任”问题上,保险公司和医院都会有犹豫和徘徊。真正能得到保险赔偿的案例会有多少?各方都还在观望。
再算一笔账-以北京市医疗责任统保的总保费规模达到6000万元计算,由于引入了调解处理体制,保险公司要设立调解处理机构,这笔费用按15%计算;保险公司的操作成本按10%计算。那么在保险公司不赢利的前提下(当然商业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赔钱的买卖是不干的),赔付率为75%,赔款总额为4500万。这笔费用要由全北京市700多家参保医疗机构分享,平均每家医院只能获得6.5万元的保险赔偿。再用北京市2004年发生8000起医疗纠纷、其中有20%被认定有医方责任计算,落实到每起纠纷中,患者能得到的赔偿也就2.8万元。而这700多家医疗机构在参保之前用于支付患者的赔偿费加起来会是多少?恐怕只有医疗机构自己知道。可以肯定的是,有相当大的赔偿风险是没有或无法通过医疗责任保险转移的。北京的安贞、同仁、医科院肿瘤医院等大医院的医务部门负责人都承认,医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在经济上肯定是吃亏的,大家也只是期望着保险公司能真正起到调解医患纠纷的作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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