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全称:民生观光景点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险种类别:意外险
投保年龄:特定人群
保险期限:特定期间
产品类型: 主险
所属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趸交
险种条款简介
【投保条件】
凡持有效门票在观光景点游览的游客,可作为被保险人。
凡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观光景点游览的游客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
残疾保险金:观光景点游览的游客遭受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给付残疾保险金。
【保险期间】
自被保险人持本合同约定观光景点的有效门票踏入该景点时开始,至被保险人离开该景点时终止。
【合同解除权】
合同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有权申请解除本合同。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
保险费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
产品特色:
1、条件宽,易于操作:被保险人人群为持有有效票据的观光景点游客
2、保期短,责任明晰:承担在观光期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
3、费率低,团个两便:每人0.1元保费可保10000元,投保形式、投保主体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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