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四手续费达80%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樊市襄城支公司,于2009年对销售的部分“九州同乐”意外伤害保险定额保单净保费入账,坐扣保费10,490元;2009年对部分“学生幼儿安康保险”定额保单净保费入账,坐扣保费。
黄亚男作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樊市分公司分管该项业务的总经理助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内保监罚[2010] 14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2008年,销售航意险477.77万元,实际入账 158.45万元;2009年上半年销售航意险263.43万元,实际入账63.82万元。差额部分共计518.93万元,坐支用于支付代理机构手续费。被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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