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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不完全等于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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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些人误以为当买了保险后,若发生意外,那么保额就是当初设定的理赔金,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请看本文。

[案例]30岁的刘先生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太平一诺千金终身寿险”,附加“太平成长型年金保险”,保额为10万元,年缴保费3760元,缴费期20年。

刘先生在投保后的第六年缴费日前一天不幸身故。保险公司的理赔额是5年内所缴的保险费+单利,应该为3760元/年×5年=18800元,再加上每年2.5%的单利1410元,等于20210元(没有计入红利部分)。

其中,单利部分的计算公式为:

保险费返还=已缴保险费×(1×2。5%×已缴保险费经过天数/365)3854元=3760元×(1×2。5%×已缴保险费经过天数/365)单利=3854-3760元=94元/年94元/年×15个单位年度(注)=1410元[解读]这类产品组合重返还、轻保障,常见于分红型保险、返还型保险、投资型保险。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赔付以返还保费为基本,再加上约定的单利和不确定的红利。

注:第一年保费3760元缴了5年(次),合计单利为:5×94元/年=470元;第二年保费3760元缴了4年(次),合计单利为:4×94元/年=376元;第三年保费3760元缴了3年(次),合计单利为:3×94元/年=282元;第四年保费3760元缴了2年(次),合计单利为:2×94元/年=188元;第五年保费3760元缴了1年(次),合计单利为:1×94元/年=94元。

五年累计为15个单位年度,即5+4+3+2+1=15。

因分红而保额增加后的理赔

[案例]30岁的王先生购买了10万保额的“福禄双至终身寿险”,附加10万保额的“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年缴保费3970元,缴费期20年,保障至100周岁。

其保险责任可以简单演示为:假设刘先生在60周岁时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应该赔付10万元基础保额,加上因分红增加的保额81562元(假设中档红利)+2274元的终了红利(中档红利),理赔额为183836元。如果70周岁发生保险事故,理赔额等于10万元基础保额,加上因分红增加的保额144520元(假设中档红利)+3565元的终了红利(中档红利),合计为248085元。

[解读]上述案例的“福禄双至终身寿险”也是一款分红险寿险产品。该保险合同在确定红利分配方式时,采用的是增额红利,而不是现金红利。也就是以增额红利的方式增加基本保险金额,同时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保单持有人只有在发生保险事故、期满或退保时才能真正拿到所分配的红利。目前国内有多家保险公司在产品中采用这种分红方式。

相比较而言,采用增额红利方式可以使保单的保额随着分红的增加递增。但保单持有人处理红利选择受到很大限制,并且只有在保单期满或终止时才能获得红利收入。保单持有人选择红利的灵活性较低,丧失了对红利的支配权。

投保人还需注意的是,分红保险中,红利不能确定只能期待。

来源:上海太平人寿 黄宜平http://quick.xiangrikui.com/blog/159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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