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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和儿童的大病医疗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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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摘要】对于大病医疗保险的办理以及具体实施办法,不同市区会有不同的规定。下面是一则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的怀柔区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内容如下正文所示,有相关需要的网友可做参照。

   
七、组织领导 
   
成立怀柔区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医疗保险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常务副区长王仕龙任领导作小组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卢文杰任副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彭瑞侠、区教委副主任龚玉海、区财政局副局长张金新、区民政局副局长肖正凯、区卫生局副局长谢公芬、区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李林元、区红十字会秘书长郭兴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彭瑞侠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统一社保经办机构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区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认真执行药品及诊疗项目目录,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整合,建立社区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的逐级转诊制度,构建与新的保险制度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
   
区财政局:负责财政承担资金的安排和及时拨付。
   
区教委:负责学生、儿童大病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学生儿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学生儿童,以及参照《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和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的身份认证和参保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区红十字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八、2007年工作安排 
   
(一)动员培训(2007年7月5日前完成)。
   
研究确定具体工作安排,召开全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通过发放宣传提纲、新闻媒体及深入社区、院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群众主动参保。
   
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和各镇乡(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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