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市场上,广大客户直接面对的往往是单个营销员。客户对保险业评价的好坏,有时也是直接源于对营销人员的感觉。保险营销员的个人素质直接影响着整个保险行业的形象。
作为国家保险业“试验田”的深圳,深圳对保险业的监管日趋严格。2009年,深圳保监局下发的1号文就是《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了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保险公司更应当规范管理、合规经营。
在这一方面,深圳国寿从来都以“铁腕”著称。2009年,分公司创新建立起分公司、销售单位、营销团队“三位一体”的风险防控网络,表明了规范市场秩序、整治违规经营行为的决心。
与此同时,深圳国寿加强了对销售人员,尤其是销售精英的考核和管理。深圳国寿打破以往“以业绩论英雄”的行业规则,在各类评奖、表彰中,如果该名营销员有任何违规、投诉、损害客户利益之类的事件发生,取消其评奖、表彰资格,不能称其为“精英”。
2009年深圳国寿对代签名、挪用客户保费等违法违纪营销员进行了严肃的处理:解除其代理人关系,更让公司全体营销员和业界“震惊”。除了对违规人员的严格处罚,深圳国寿还通过“诚信合规日”和“诚信模范”评选等活动,积极响应和落实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企业提出的诚信建设和销售风险管控要求。
2009年,中国人寿率先将每年的9月16日设定为“诚信合规日”。深圳国寿在首个“诚信合规日”表彰了80多名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且服务质量优异的营销
恪守“明明白白买保险”
2007年9月以来,中国人寿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诚信我为先”的主题活动,旗帜鲜明地推进诚信建设,倡导行业诚信规范。如此大范围以“诚信”为主题的活动,在中国人寿乃至中国保险业都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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