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概述
近年来,我国的人身保险市场越来越注重保障型产品,然而作为最重要的一类保障型产品——长期护理保险(Long-termCare,简称LTC)在国内却几乎是空白。究其原因,定价数据的空缺是很重要的问题。本文旨在探讨适合于中国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定价的基础数据及相关问题。
研究LTC产品的定价,最关键是定价发生率,这也是国内数据的主要缺失项。我国目前的大部分研究都在于流行率方面,也就是有多少人处于不能自理的状况,这是一个存量数据;而对于保险产品而言,更关心每个被保险人每年新发生不能自理的概率,即发生率。因此本文后面将在现有存量数据的基础上,通过经验模型来计算发生率,为LTC产品定价提供参考依据。
要点摘录
·不能自理流行率可采用2005年中国人口1%抽样数据可作为依据,其中隐含有风险附加。
·根据3项及以上的ADL(ADL:ActivityofDailyLiving,日常生活能力。在长期护理保险中指衡量被保险人不能自理能力的标准,包括吃饭、穿衣、上厕所、上下床、洗澡、室内走动6项。一般保险产品的给付标准是达到6项ADL中的3项或以上不能自理。)占全部不能自理(1-6项ADL)的比例、流行率估计,以及经验的推导公式,可推导LTC产品3项及以上ADL的发生率(如文中表1所示)。
·推导的不能自理发生率与北美保险人群不能自理发生率数据相比,是后者的约185%-210%,发生率随年龄、性别的整体趋势较接近。
·长期护理产品的定价发生率存在风险,因而需控制产品的整体定价风险。比如投资应在监管规定的要求范围内,注重长期性、稳定性、流动性基础上,尽可能追求较高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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