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长期护理(Long-TermCare,国际上简称LTC),根据美国健康保险学会(HIAA)的定义,就是指“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地为患有慢性疾病,譬如早老性痴呆等认知障碍或处于伤残状态下,即功能性损伤的人提供的护理。它包括医疗服务、社会服务、居家服务、运送服务或其他支持性的服务。”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长期护理的目的在于“保证那些不具备完全自我照料能力的人能继续得到其个人喜欢的以及较高的生活质量,获得最大可能的独立程度、自主、参与、个人满足及人格尊严”。随着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人口结构老龄化进程的加快,长期护理逐渐被全球社会所熟知。虽然长期护理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年龄的人,但通常是指老年人长期护理。
长期护理是21世纪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必须关注的一个重点
进入工业化阶段的许多国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下的老年人口长期护理问题都先后颁布了一些长期护理法案。美国、法国先后于上个世纪的70、80年代开展了长期护理商业保险;荷兰于1968年颁布了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法,随后,以色列于1986年、德国于1995年、卢森堡于1998年以及日本于2000年都颁布了社会化的长期护理保险法案。韩国也已于2008年实施了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其他一些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如英国、奥地利、澳大利亚、瑞典等则推行了以公共财政为主要责任的长期护理津贴计划。
美国著名的经济社会学家Bengtson指出①,发达国家在制定社会政策时都很重视将老年人的长期护理纳入其中,可以肯定,长期护理是21世纪各国政府和学术界一个重要的关注主题。可能部分政策制定者担心,如果制度性提供的正式护理服务多了将会削弱家庭参与护理照料。但研究表明②,事实并非如此,当政府或社会提供适当的正式护理时,非正式护理照料仍然能够保持它关键的角色。
据2011年4月份发布的“六普”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可见,21世纪的中国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一般来讲,由于生理、心理机能的下降,老年人延长的寿命更多的是属于健康状况不良的寿命,这就意味着老年人需要照护的几率更大。
对于已经推行长期护理制度的发达国家而言,21世纪面临的重任是在资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加情况下如何进行LTC改革。而对于中国来说,关注的重点则是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如何构建LTC制度。
中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已经由过去的家庭责任逐步演变为现实的社会问题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观点,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
人口高龄化的速度超过了老龄化。据有关专家测算,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平均每年以5.4%左右的速度增长,这个速度超过了60岁以上老年人口3.2%的增速。高龄老人己经从1990年的800万增加到2000年的1199万,到2010年将达到2077万,每年100万的速度增加,到2030年将增加到4031万人。③
家庭结构少子化、小型化。在中国,通过实行计划生育,对我国30年来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据有关研究数据显示,计划生育对我国减少人口增长的贡献系数是0.54。④这意味着计划生育在我国减少人口增长方面的作用超过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我国从1986年户均规模4.20人下降到2008年的3.16人⑤,核心家庭的比重在不断增加。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家庭逐渐小型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城市家庭小型化的程度比农村更高。民政部及中国老龄委数据显示,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的比例已达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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