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就业率逐步提高。在传统农业社会里,往近处说,在计划生育政策推行之前,由于生育率高,子女很多,几代同堂是正常现象,养老基本上被限制在家庭和个人范围内,一般是儿子承担老年父母的经济提供,女儿承担父母的日常生活照料;每代都遵循着“男主外,女主内”的古训。所以,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以及生病时的照料护理基本上都由下代的女性来负担。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女性“走出家门”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妇女就业状况绿皮书”有这样几组数据:第一组数据是,2004年全国城乡就业总人口为7.44亿,其中女性为3.37亿,占44.8%,妇女就业总量比2000年的3.19亿增加了5.6%。第二组数据是,2004年城镇就业总人口为2.65亿,其中女性为1.14亿,占43.0%;城镇妇女就业总量比2000年增加了13.2%。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妇女社会参与程度的提高,中国妇女就业的规模继续增加,日益成为劳动大军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女性就业过程中还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女性就业人员平均年龄增大。第二,女性就业增幅高于男性。第三,农村女性劳动参与率高于城镇。庞大规模的妇女走出家门就业,严重地冲击着传统的老年人长期护理照料由家庭来承担的模式。
患慢性病、重残老年人增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卫生的进步,我国人口的疾病谱正在发生显著变化:以急性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为主的疾病谱已经被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与人们不良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疾病为主的疾病谱所替代。“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报告得出结论:按患病人数计算居民慢性病患病率为123.3‰,城市和农村分别为177.3‰和104.7‰,城市是农村的1.7倍。按患病例数计算慢性病患病率为151.1‰,城市、农村分别为239.6‰和120.5‰,可见,城市是农村的2倍。城市地区1人患多种慢性病的人口比例高于农村;城市地区随人口规模的增加慢性病患病率增加,大城市的慢性病患病率约比中、小城市高30%左右。⑥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是全国人口的3.2倍,伤残率是全国人口的3.6倍,平均住院时间为非老年人的1.5倍。⑦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公报”,在全国残疾人口中,60岁以上的残疾人约有441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53.24%;这比1987年调查时该年龄段残疾人数增加了2365万,占全国残疾人新增总数的75.5%;65岁及以上的残疾人口为3755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45.26%。⑧据笔者计算,全国重度残疾老年人共1244.42万人。⑨按年龄来划分,以70~74岁年龄段重度残疾老年人最多,其次为75~79岁年龄段。按残疾类别来划分,以多重重度残疾老年人最多,其后为视力重度残疾、听力重度残疾老年人次之。虽然肢体残疾上升幅度最大,但其重症程度不比多重残疾、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居第四位。
总之,家庭结构小型化、女性普遍走出家门就业的现象与老年人口高龄化、老年慢性病盛行以及重残老年人剧增的状况构成了一对难以调解的矛盾。
中国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的紧迫性不容忽视
中国老年长期护理问题日益显现出来,并且到了政府和社会要认真对待、加以解决的关键时候。其紧迫性的认识来源于以下社会现实:
老年人自理能力整体下降,失能老年人剧增。2006年城乡老年人口生活状况调查结果显示⑩,在各项基本的日常生活能力中,有一项存在困难的老年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比重为10.2%,而占生活自理能力受损的老年人群体整体的43.4%;有两项困难老年人该两个比例分别是3.0%和16.1%,有三项困难老年人该两个比例分别是6.4%和6.2%。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受损主要还是以一项为主,多项交叉受损的情况也较为多见。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1.67亿,据民政部预测,大约3000万以上的老人需要不同程度的家庭护理。其中,失能老人已经达到940万,农村就占700多万;部分失能老人约为1894万。
长期护理成本居高不下。有学者对长期护理所产生的直接成本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11}:其一,老年人余命照料费用高。我国一个65岁男性老人、女性老人、城镇老人和农村老人在其余生中需支付的日常照料的直接费用大约分别为5300元、6400元、9200元和4200元,总费用大约分别为7900元、8400元、11600元和6500元。其二,初始状态为伤残的老年人日常照料费用比同年龄能自理的老年人要高出2倍以上。比如,65岁、75岁、85岁和95岁的女性老人,这两组的费用分别为11067元与6236元、12949元和6170元、11787元与4966元、7024元与3067元。其三,临终前照料费用剧增。临终前1~3个月内需要完全照料的时间和相应的照料费用都急剧上升。据统计计算,65~80岁的老年人一般在2000~3000元之间。80岁之后下降到1000~2000元之间。如果老年人入住机构护理院,成本更高。上述只是考虑了老年长期护理的经济成本,如果再加上老年人疾病医疗的费用,可以想象出老年人自己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该有多大。而且,我国医疗保险不支付长期护理费用,只支付重症(住院)特别护理以及急性护理。
长期护理服务供需严重失衡。如前文所述,目前,全国大约3250万以上的老人需要不同程度的家庭护理。其中,重度残疾老年人有1200多万人(包括失能老人940万)。据民政部统计{12},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9904个,床位314.9万张,年末收养老年人242.6万人。按类型分,自理(完全自理)190.8万人,介助(半自理)35.0万人,介护(不能自理)16.8万人。收养半自理、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数量占有护理服务需求老年人总数的1.6%。与发达国家养老床位占老年人总数7%左右的比例相距甚远。毋容置疑,我国老年长期护理的需求——供给状态出现了严重失衡。
因缺照料服务老年人自杀现象严重。有关研究显示,在2002~2008年期间,农村70~74岁年龄组的年均自杀率是47.05/10万。{13}城市老年人这个年龄组的年均自杀率在1991~1999年期间为13.39/10万,2002~2008年间上升到33.76/10万。{14}据研究,家庭纠纷导致老年人自杀更多由养老纠纷引发。民政部及中国老龄委数据显示,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的比例已达49.7%。在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老人、孩子和中年以上的妇女在家的留守几乎成为常态,这无形中降低了家庭对老人的抚养能力。据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2008年在山西、陕西、甘肃农村的调查,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超过一半得自己照顾自己,或由配偶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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