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上述责任保险分离责任限额(SplitLimit)的缺点,近年来欧美责任保险采用合并单一责任总限额(CombinedSingleLimit;CSL)越来越普遍。所谓合并单一责任总限额,系指保险事故发生,不论是每一个人身伤亡、每一事故人身伤亡、每一事故财产损失,还是保险期间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皆适用一个唯一的保险金额,譬如不论是每一个人身伤亡、每一事故人身伤亡、每一事故财产损失,还是保险期间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每个项目的保险金额均是100万元;保险期内累计的赔偿限额,它也可以“变形”仅为单一的累计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或累计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保险期间最高保险责任限额则为两者相加,或其分项单一责任限额的两倍,譬如说不再细分每一个人身伤亡补偿金额,仅约订每一事故人身伤亡保险金额100万元,每一事故财产损失保险金额50万元,险期间最高保险责任限额为150万元,或300万元。同样的额度赔偿用尽,保单效力也跟着结束了。实务上外销产品至北美地区,通常被要求投保200万美元合并单一责任总限额的责任保险单,它的承保样态是每一事故人身伤亡、每一事故财产损失,以及保险期间最高保险责任限额,皆为200万美元。责任保险采用合并单一责任总限额与分离责任限额,除了保险金额样态不同,保险成本精算的基础也不同,还有与责任事故申报基础不同也有密切相关。
前文已点出,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仅为被保险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额过低时,超过限额的经济赔偿责任只能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分担被保险人风险的效果有限。然而,投保超高保额的责任保险,不但浪费保险费,依法赔偿的基础下未必能使用到巨大保额。
不要被高保额的责任保险唬住
责任保险若没特别声明,一般多采用分离责任限额的保单。当消费者不清楚责任保险合同结构,猛然看到“本产品已投保人民币1000万元产品责任保险”字样,还以为制造厂商真的投保了高额责任险,殊不知,厂商可能投保的仅是每一个人身伤亡50万元,每一事故人身伤亡250万元,每一事故财产损失30万元,保险期间赔偿责任最高限额1000万元的保单。以保险期间赔偿责任最高限额做为商品标示的一部分,是颇为常见的商业宣传噱头。须知投保人选择赔偿限额的档次,直接决定着其能否得到足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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