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析当前社会对养老保障的需求特性,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和企业年金政策全面实施的大背景下,仍然存在大量的养老保障需求是第一支柱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无法解决的,这些客观的和潜在的需求为团体养老保险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商机,为今后团体养老保险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团体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角色
不断向第三支柱领域发展,是团体养老保险必须做出的战略转移。在传统的三支柱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团体养老保险一直作为第二支柱为企业职工提供补充养老保障,随着社会保障体质的改革,在制度设计层面已经把属于团体养老保险传统领域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障划入了企业年金,团体养老保险的角色不得已而重新定位。尽管受到企业年金政策的制约,团体养老保险的角色需要重新定位,但社会对团体养老保险的需求仍然在不断扩大,尤其是第三支柱领域为团体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不可限量的发展空间。因此团体养老保险新的角色就是同时服务于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并且快速提升在第三支柱领域的主导作用和地位。
国际经验证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离不开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占居重要地位。国外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实践表明,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之间呈现出一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并将在社会保险体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这其中,团体养老保险成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各种团体组织的养老保险层面发挥主导作用,即服务于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
商业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比重趋于上长。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纷纷进行改革,重新调整了政府、市场、个人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总的发展趋势是减小政府的社会保险财政给付责任,推动市场机制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形成目前较为流行的多支柱养老保障模式。在这种多支柱模式下,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障只提供最基本的退休收入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大部分退休收入由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提供,政府一般对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典型的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智利等国家。
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分三个层次:一是社会保障计划,仅为就业人口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退休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二是补充养老金计划,包括雇主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等等,覆盖了公务员、企业职工和自营劳动者等大多数群体,可以享受纳税优惠待遇;三是个人商业保险和其他储蓄计划,也可享受一定的税优待遇。
澳大利亚与美国的情况相似,其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金,为国民提供最低的退休收入保障,第二支柱为强制实施的补充养老金计划,享受一定的税收优待政策,第三支柱为自愿的职业养老金和其他长期养老储蓄,缴费也有一定的税收优惠。
德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前,法定养老保险是职工退休收入的主要来源,改革后,作为第一支柱的法定养老保险替代率逐渐下降。第二支柱为职业养老保险计划,第三支柱多为商业养老保险计划,其替代率可达50%以上。职业养老金计划和商业养老保险计划的缴费都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待。
智利的养老保障体系也是典型的三支柱体系。第一支柱是政府为没有参加养老金制度的人提供的最低养老金和为参加强制性养老金制度的人提供的最低养老金担保。第二支柱为强制性个人养老金制度,由养老金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其运营管理,保险公司为计划提供伤残、遗属年金保险和年金给付服务。第三支柱为享受税收优待的个人自愿储蓄。职工退休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