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涉及产权的次优选择
“最理想的模式是通过产权层面上的并购形成医疗集团。”但现实阻力颇大。最后,只能建立契约型的协议联盟,相互不牵涉产权。
由于医院管理体制分割而治,共同体前期预想框架并未能完全搭建起来。
由于共同体中还缺乏二级医院,急性病症康复还没有真正实现转诊,即手术做完后,需要康复治疗,还不能从人民医院转到共同体中的其他医疗机构中。
公立医院改革尚未定向,医院产权调整思路不明确下,试验中的共同体显然和国际上的IDS模式不一样。
“最理想的模式当然是通过产权层面上的并购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医疗集团,这样最有利于整合后的资源有效配置。”王杉表示,现实中仅仅是“托管”,谈了30多次也谈不下来,阻力非常大。最后,只能建立契约型的协议联盟,相互不牵涉产权,“这是目前政策环境下的权益之计。”
另外,一些政策规定,使得医疗机构难以根据市场机制来调整自己,也对共同体的作用发挥产生了影响。
“按现行规定,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不能设床位,如何承接康复任务?”眼看着诸多病源而无力承担,韩琤琤显得有些着急。“积水潭医院跟我说过多次,骨科手术康复需要三个月,他们床位不够,可以转到社区。”
“德胜社区卫生中心完全可以承担,但社区没有床位怎么转?”韩琤琤表示,行政规定不能“一刀切”,对于具备硬件和医务人才等基础条件社区医院,应该有政策空间。
尽管诸多体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破题,王杉相信一定会出现市场竞争格局,社会资本也会进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