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多措并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一是建立竞争性的人事制度。青海、陕西、甘肃、山东省潍坊市等地按照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在总量范围内普遍推行按需设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竞聘上岗。二是完善激励性的分配制度。江苏、浙江、陕西、山西等省推行医务人员收入与服务质量、数量、难易程度、群众满意度挂钩,向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适当拉开差距。山西省试点医院医务人员月均收入普遍增加。三是为医务人员营造职业发展的平台。陕西省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青海、陕西等省选拔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到城市三级医院重点科室进修学习。
五、多方助力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一是做好城乡对口支援工作。通过与省内外三级医院建立对口协作机制,以“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提高技术水平。二是出台优惠政策为县级医院引进人才。青海省对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实行专项基金奖励。陕西省明确高层次人才到县级医院就业,不受编制限制,适当增加县级公立医院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数量,并提高比例。三是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县级医院诊疗行为。四是开展便民惠民措施,提升县级医院服务水平。各地在认真落实预约诊疗、优质护理、便民门诊等便民惠民措施的同时,因地制宜不断拓展内涵,出台了多种多样的惠民政策。五是推动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医院硬件设施水平及信息化水平。
六、多种形式建立县级医院与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各地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通过技术支援、托管、建立医疗集团(联合体)等方式,建立与基层的分工协作机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格局的形成。同时推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大型医疗设备,推动县级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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