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如何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障有机结合、有效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服务水平,以更快地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这是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共同关注并努力探索解决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保险业已在一些省区市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或以保险合同承保模式、或以委托管理的模式积极参与到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中,且成效显著。比如中国人寿已参与了13个省份92个县(市、区)新农合业务和8个省份33个县(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首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中国人保健康则承保了330多项政府委托业务,覆盖了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5个地市,承保人群4500多万人次,涉及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城乡低保人群医疗救助保险和补充工伤等所有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紧密衔接和配套的业务领域。
医疗保障走在全国前列的江苏省,社保与商保的合作也颇具创新特色。像人保健康江苏分公司近期就与扬中市医保中心合作,承办了全国首个城镇职工自费医疗补充保险项目;在淮安市,人保健康与淮安市医保中心在大病保险合作中,创建了社会医疗保险医院代表制度。这些创新,提高了群众的保障水平,减轻了政府负担,降低了医药费用,实现了多方共赢的新局面。
自费药可报销40%
扬中再减城镇职工医疗负担
案例
15.6万元医疗费,自付4.9万元
71岁的刘安平是江苏扬中市最先受惠于自费医疗补充保险的城镇职工中的一个。
刘安平前几年退休回到扬中老家,一年只能拿到1万元的退休金。2010年初,刘安平查出恶性肿瘤,家人立即送他去上海治疗,住院医疗费花掉了15.6万元。幸运的是,扬中市从今年1月1日开始,提高了城镇职工的医疗报销费用额度和范围,自费药也可报销40%。这样一来,刘老先生的医药费在基本医疗范围报销9万多元后,还能在自费医疗保障中报销近2万元,最后他自费的医疗费只需4.9万元,大大减轻了刘安平和家人的负担。
眼下,越来越多的扬中城镇职工开始享受到和刘安平一样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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