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民政,自古有之。但它的作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人瞩目。诚如国务院主要领导指出,民政工作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党和国家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将这项惠民、爱民、利民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作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予以大力推进。
这五年,是我省民政系统以民为本、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和民权,立志为民解困,锐意改革创新,推动社会建设蓬勃发展的五年。
五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举措,逐年增加资金投入比例,建成了大批有影响、惠民生的基础设施,确保我省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我省加快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民生福祉开创新格局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政的“民”怎么写?事关重大。浙江民政人志存高远,他们以新的眼光看待世界,在传统民政工作的基础上,向现代大民政转变,实现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
过去几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己任,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率先在全国建立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了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助残、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并出台了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实现了“困有所助”。2011年,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受益对象70.18万人,城乡低保资金支出18.98亿元,比2007年增长153%。它的意义在于实现了全民的兜底保障,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困难群体救助实现全覆盖后,我省又率先全国积极探索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着眼于不断提高城乡群众生活质量,在全国率先编制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拓展福利项目,完善福利网络,推动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它的基本着力点,就是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破解社会养老难题。这是对传统民政工作品质的重要提升,也是走向适度普惠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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