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大民政,必须真心实意落实到为民服务各项工作去,必然要求建设“贴心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必然要求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这也是今后民政工作一个显著的特征。
建设“贴心民政”:坚持以民为本,促进社会和谐。民政工作者必须和群众心连心,发扬“孺子牛”精神,贴心为群众服务。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存权。健全社会福利体系,实现人民群众福利权。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发展权。
建设“法治民政”: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制度创新。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抓手,实现民政工作的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严格推动民政现有政策法规的实施,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把民生政策上升到法律制度层面,保证群众长期受益。建立和健全民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适应现阶段民政事业蓬勃发展的要求。
建设“阳光民政”:坚持公正办事,促进公平正义。通过能力建设,打造一支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通过民政效能建设,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缩短办事时限,优化责任管理,实现规范化操作,高效化运转,精细化管理。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贴心、法治、阳光”的航标已然在前方的地平线上闪耀,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汽笛已经拉响,让我们迈开大步,向美好的未来高歌猛进!(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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