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时代发展形势,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福利需求,构建和完善适度普惠的社会“大福利”格局。以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和困境儿童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努力提高公共福利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到2015年,实现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3张以上,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占比50%以上;进一步拓展福利服务内容,健全福利网络,使公共福利政策和服务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泽及外来务工人员及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更多特殊困难群体。
按照我省“大社保”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大救助”格局。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质量:要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为重点,更加准确地认定救助对象,确保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今年至少70%的县(市、区)开始启动工作;扎实推进低保制度规范化建设,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健全规范临时救助制度,切实加大对困难群众的重特大病救助力度;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坚持防灾、减灾、救灾并重原则,推进城乡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加强救灾物资仓储建设,构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全面提升减灾救灾工作水平。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局,超前引领,大胆创新,构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的“大协同”格局。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夯实社会和谐基础: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自治,不断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机制,加强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机制建设,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居民自治,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大胆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快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放宽准入门槛,突出培育重点,加速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培育力度,在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健全财政资助奖励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方面争取有新的突破。政府的事务性工作、适合由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要通过适当方式交给社会组织、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深化优抚安置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军地军民发展的“大融合”格局。提高双拥共建水平,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建立健全军民融合式双拥共建机制;不断完善优抚保障服务,按照“普惠+优待”原则,健全优抚保障机制,提高优抚保障水平;深化退役士兵及军休干部安置改革,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健全城乡一体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和经济补偿机制。继续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增强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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