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取暖补贴的发放,是让其均等化还是市场化,很难讲要采取什么样的统一措施,因为这涉及到到职工薪酬组成问题,是由政府指导还是市场决定。企业也有成本的问题,有支付不起的情况,需要跟效益挂钩。
我认为取暖补贴的问题,目前应该让市场来决定,政府有个指导性政策就可以了。就目前而言,一些公务员、事业单位发放取暖费,甚至在工资内消化,我认为这块亟待规范化,透明化。
深圳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迎春
关于取暖补贴,各地政策不一,且不单纯属于劳动者劳动保护问题,只能在劳动法角度谈取暖补贴的性质。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的规定,冬季取暖补贴属“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其性质应当归入劳动保护费用。
关于按职务高低享受不同标准的取暖补贴问题,各地区的地方性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补贴大多按照职务等级报销不同标准的费用,有些企业可能也进行了效仿,但从劳动保护角度看,企业按照职务等级支付不同标准的补贴是不妥的。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彬
在美国,如芝加哥,保障房是不用交暖气费的,又如纽约,房东不开暖气会面临罚款,暖气费一般算在电费里面;在德国,政府统一供暖,根据用户用量多少,暖气费多退少补。而非洲小国取暖费全免,由国家负责。
目前,各单位对于取暖费福利的发放标准多是职务越高取暖费越多,这主要涉及到单位内部的分配制度、发放标准问题,是否公平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外界无法统一评价。我建议我国应进行社会保障立法,对于失业、医疗、养老、社会救助、取暖等问题,主要由国家负担这方面费用,并保障平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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