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女性在投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时,要看清楚免责条款是否明确列举了宫外孕,因为目前市面上的健康医疗险产品,对宫外孕的赔付是不一样的。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称,此案提醒投保人在投保时,要特别注意保险合同的“意外”条款是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具有特定含义的,投保人在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保险合同中对意外的特别约定。
意外伤害医疗险“意外”范围有限
“日常生活中,只要是意料之外的事情,都可以被称为意外”,但是在保险赔付过程中,保险公司会严格界定引起伤害事故的原因。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对于被保险人伤害究否为“意外伤害”的认定,是保险人应否给付保险金的关键。那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中到底怎样才算“意外”呢?
18日,南昌市金阳光法律服务务副主任宗月英称,目前各保险公司普遍认可的说法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指遭受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以上四要素对构成意外伤害缺一不可,且需同时满足。
宗月英说,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而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
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
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
肖文军告诉记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中的“意外”,与日常生活中所指的意外是有区别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中的“意外”一般是指遭受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这个定义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而人们平时认为的意外,就带有很强的主观性。
“日常生活中,只要是意料之外的事情,都可以被称为意外。”但是在保险赔付过程中,保险公司会严格界定引起伤害事故的原因,看它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根据保险中“意外”的定义,保险公司一般认为,发现疾病引起的身故伤残或者医疗费用,并不在理赔范围,因为疾病是来自被保险人身体内部的异变,并不符合“外来的”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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