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国际市场上,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也被广泛地应用于保险产品,在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有关“全面保障责任”的定义都非常相似。
上述人士称,“全面保障责任”的定义和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产品中关于基本日常生活活动的定义是完全一致的,这一定义也已经被理赔人员和医务人员所熟悉,因此引入这一责任并不会带来额外的培训和运营成本。
他透露,有关“全面保障责任”,在国际上有些公司会采取另外一种通过评分定义体系来进行理赔。比如,针对每一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理赔人员或专业的医务人员会根据客户完成的程度(可以完成、部分可以完成、完全不可以完成)进行逐项评分,最后所有评分的总和如果达到了要求,客户将得到赔付。
“这一评分体系和现行体系差别较大,操作复杂,会带来额外的成本和风险,因此康颐金生采取了更为简单和清晰的理赔标准。”该人士称。
太平人寿理赔部门人士称,上述被传统重疾险拒赔的“烟雾病”和“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一旦发生失能责任,按照康颐金生的条款就可以作为保险责任予以赔付。
对于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而言,另一件同样重要的事,则是引入“全面保险责任”之后性价比问题。
游旺透露,相比福禄双至而言,引入‘全面保障责任’的康颐金生,其费率并没有大幅高企,“费率高的很有限,对投保人来说性价比比较高,对公司而言产品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游旺说。“但产品本身无论是相比福禄双至自身前两次的升级,还是相比传统的重疾险产品,康颐金生都是一次脱胎换骨的换代。”
一个不无鼓舞的先例是,南非市场上的一家领先的寿险公司,在重疾产品中引入了全面保障及意外损伤责任后,在短短十个月的时间里重疾险业务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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